龙泉市安仁镇溪西工业片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泉市安仁镇溪西工业片区公路工程,经浙发改农经[2004]623号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人民币约2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1、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二、对投标单位要求:
1、丽水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若委托代理的,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企业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工作手册;7、项目经理(B类证);8、投标人的受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应被拒绝参加投标。总经理是受委托人的可不提供;9、以上所需资料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一份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四、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
五、拒绝公示期内被列入地市级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项目经理参加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截止至2008年4月9日16:00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以到帐为准),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到场确认工程招标的重要事项。总经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上填明的企业负责人。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受理。
九、报名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中心西楼四层)。
招标单位:龙泉市安仁工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安仁镇政府大院
联 系 人:余海清 电话:13777691212
吴 娟 电话(传真):0578-7261683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体:http://www.lqztbzx.com和《今日龙泉》。
龙泉市安仁工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