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龙泉市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十一五”规划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旅游兴市”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项目带动、开放推动”战略举措,走集聚发展、借力发展、跨越发展之路,把招商引资作为提升我市工业化、加快城市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主要切入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年”工作要求,精心组织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方式,统筹外联资源,明确主攻方向,坚持二、三产业为主,一、二、三产联动招商,重点引进一批辐射带动性强、低污染、低耗能、高产出的集群产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集聚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明确主攻方向。重点区域:利用周边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有利契机,主动承接温州、台州等地区的辐射,将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放在温州、台州、义乌。重点领域:一是重点引进温州、台州的机电泵阀、汽车摩托车配件和义乌的来料加工;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低污染、低耗能、高产出的集群产业引进工作,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大项目;三是在我市现有的产业基础上,开展产业链招商。
(二)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实效。一是实行驻点招商。在温州、义乌两地设立办事处;二是实行部门组团招商。组成若干团队,每个团队主攻一个区域;三是实行委托招商。委托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或商会、龙泉在外务工创业代表组织或机构开展招商工作;四是实行网上招商。在“中国招商引资网”等知名度高、点击率高的专业网站建立龙泉招商网页,发布我市对外推介的招商引资项目、信息;五是实行产业招商。利用我市现有的产业基础,鼓励企业走合作嫁接之路,促进外商投资龙泉;六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开展“亲情招商”、“以商引商”,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三)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推介力度。以规划引领和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着眼我市经济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库;充分发挥政府、专家、投资业主及社会各方力量,做好项目包装工作,着重谋划一批产业带动性强、贡献率大的项目;同时利用“山海协作工程”、“浙洽会”等各种活动平台,大力推介招商项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招商氛围。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的生态优势、区位优势和发展前景、招商引资政策及奖励措施,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努力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招商力量。进行资源整合,充实专业招商引资队伍,实施专业招商;各单位尤其是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要调动内部力量,把招商引资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明确职责,健全招商引资工作体系。
进一步健全由招商引资委员会、招商引资办公室、招商引资牵头单位、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社会力量组成的招商引资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工作机制。
招商引资委员会是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负总责。
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政策、工作措施、提出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
招商引资牵头单位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金沙新区管委会、农办、旅游局、妇联等六个单位组成。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招商项目包装的指导,负责全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类项目的招商牵头工作;市经济贸易局负责全市工业、贸易类项目的招商牵头工作;市金沙新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企业及新区整体项目的招商工作;市农办负责全市农口项目招商牵头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项目的招商工作;市妇联负责全市来料加工的引进及推广工作。
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要集中力量抓项目的引进工作,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引资指标。
社会力量组成的招商引资组织和个人,政府将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鼓励招商引资。
(四)设立专项资金,健全保障机制。市政府对完成年度引资指标的单位和部门组团招商的团队,视招商成效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同时每年为招商引资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由市招商办统筹安排。
(五)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督查机制
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合理安排引资指标,实行分类考核,由市委、市政府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信息交流和督查机制,市招商办应加强与各招商责任单位沟通联系,各招商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制度,及时上报招商引资工作的相关材料。
五、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原龙政办发〔2005〕58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