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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泉市2006年度竹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6〕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2006年度竹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龙泉市2006年度竹产业发展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凸现主导产业的作用,做大做强我市竹产业,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根据龙政办发〔2005〕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竹产业发展的实际,现就2006年度竹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加快提升产业水平
    2006年竹产业工作目标是:实现毛竹低产林改造5万亩,新造毛竹林2000亩,建设竹林机耕路(便道)60公里,建设竹林基地蓄水池容积100立方米,巩固和发展八都高大门毛竹现代科技示范园区、上垟泗源毛竹高效经营示范园区、查田横坑毛竹低产林改造示范园区,建设锦溪毛竹高标准生产示范园区,加强100个毛竹高效经营示范点的竹林培育。实现竹产业总产值5.5亿元,其中一产产值2亿元,二产产值3.5亿元。
    二、加快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高基地的整体效益
    1、加大对竹林机耕路(便道)投入,每公里受益竹林面积达到500亩、宽度3米的新建竹林机耕路(竹林便道建设宽度1.5米),并且符合道路建设有关标准,新建机耕路泥方结构的每公里补助5000元,岩石结构的每公里补助8000元;新建竹林便道每公里补助1000元。
    2、对达到竹林机耕路补助标准的新建竹林机耕路上的桥梁,属石拱、混凝土结构,跨度超过3米的,每座补助10000元。
    3、鼓励竹农自主投入改善竹林生长环境,新建蓄水量10立方米以上的竹林灌溉蓄水池,每立方米补助150元。
    4、鼓励营造竹木混交林,连片面积在20亩以上,初植毛竹密度每亩达到25株,当年成活率80%以上且分布合理的新造竹木混交林基地,每亩给予补助100元。
    三、加快科技示范网络建设,提高竹农的整体素质
    5、加强八都高大门、查田横坑和上垟泗源毛竹示范园区建设,创建锦溪毛竹高标准生产示范园区,安排15万元资金用于示范园区的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
    6、抓好100个毛竹高效示范点建设,每个毛竹高效示范点补助500元用于购买肥料、技术培训和竹林培育。
    7、加强毛竹高产技术的培训。根据竹产业办下达给各乡镇(街道)的专业培训计划和要求,每次培训人数达50人以上,补助培训费1000元。
    四、加快产业化体系建设,提高加工业的整体水平
    8、鼓励兴办竹、笋精细加工企业。对2006年新办的企业年产值达200万元以上、税收10万元以上、产品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的,奖励1万元。
    9、鼓励竹业企业开发和引进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科技含量。经竹产业办确定,属于竹业新产品,当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税收5万元以上的,每个新产品奖励1万元。
    10、鼓励竹、笋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经竹产业办立项,当年投入技改资金达到20万元,税收增加5万元以上的,奖励1万元(享受市其它技改项目的除外)。
    11、加快竹产业标准化建设。对获得国际有机(森林)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奖励3万元;获得国家有机、绿色(森林)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奖励2万元;获得省有机、绿色(森林)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奖励1万元。
    五、强化监督,营造氛围,提高产业的服务水平
    1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安排5万元资金由市竹产业办负责组织开展竹产业发展的宣传工作。
    13、加大对科研活动的扶持力度。鼓励基层单位和林业技术人员进行毛竹高产培育等科研活动。科研课题经市竹产业办批准后,每个课题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
    14、每年对毛竹高效经营示范点开展竞赛评比活动,对综合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示范点,按照龙竹办〔2005〕3号文件给予奖励。
    15、竹产业发展工作列为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对在竹业开发中成绩显著的乡镇(街道)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市竹产业办另行制订。
    16、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相关文件内容与此文有异的以此文为准,由市竹产业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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