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乡位于龙泉市东南部,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凤阳山毗邻,东邻云和县,南毗景宁县,西邻兰巨乡,北接安仁镇,全乡总面积206平方公里,下设建兴、义和、建龙、龙南四个管理区,辖33个行政村,98个自然村,全乡总人口20076人,全乡耕地面积25475亩,山林面积29.6万亩,其中划入凤阳山8个村的集体林面积47522亩。全乡平均海拔800米以上,乡政府驻地距市区55公里,距安仁35公里。2005年全乡实现工农业总产值6500万元,人均收入2466元。
近年来,龙南乡党委、政府根据市政法委、综治委有关综治精神,紧紧围绕乡党委提出的“立足龙南抓特色,走出山门求发展,强化基础增后劲,统筹城乡奔小康”的工作思路,以促进龙南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法制更加完善,治安更加良好,文化更加繁荣,群众更加满意,人民生活更加安康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以建设平安龙南和“三个一百平安创建”工作为契机,以推广创新“枫桥经验”为着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4年、2005年被评为丽水市级综治先进单位。
但是,由于龙南地处偏远,且多县多乡接壤,外出人口多,交通不便,群众思想观念落后,许多问题区域性强而且复杂,如凤阳山集体林划入与凤阳庙权属问题、小水电开发多政策处理难问题、康庄工程点多线长资金缺政策处理难问题、民师上访问题、法轮功帮教问题、每年过多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问题等等,都极大地影响和制约了龙南乡平安创建工作,为此,根据省委、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浙江”的要求,龙南乡党委、政府以龙南实际为出发,决定在有限的人力、财力条件下,进一步加强龙南乡司法所建设:
一、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由乡综治委负责人任司法所所长,抽调4至6人懂法律、有威信的人员到司法所负责全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投入20万元资金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修缮,使司法所民事调解庭、法制宣传室、来访接待室、归正人员帮教站、法制援助中心等更加规范。
三、以“五、五普法”为依托,加强民主法制村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农民法律意识,使“法治浙江”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开展正常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摸与调处工作,使社会不稳定因素调处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经常性、不定期邀请执业律师开展有关法律知识咨询及服务,对弱势群体进行无偿援助。
六、加强中小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青少年成为树立懂法、守法的模范。
龙南乡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