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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乡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意见
乡政府(2006)30号
2006-09-28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06]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就加强我乡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

基本建立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安排投入一定经费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工作,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使我乡农村公共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使全乡人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1、乡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承担全面责任,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中心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各管理区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落实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农村公共卫生、新型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宣传发动落实“健康卷”发放、开展本辖区公共卫生检查考核等工作。设专职公共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名行政村村委主任为村级公共卫生管理小组组长,驻村干部、乡村医生、妇女主任为成员,负责做好本行政村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宣教、集体聚餐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

3、乡卫生院主要承担农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健康体检、疫情报告、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4、村卫生室等村组医疗卫生机构要接受村两委、乡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

三、服务内容

1、面向社会,面向家庭,规范管理本乡预防保健人群健康,实行计划生育,开展卫生宣教,实施健康教育。

2、实施辖区内传染病防治,预防慢性非传染病性疾病及老年保健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疫情、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做到及时正确。

4、实施计划免疫和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全面开展围产期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及指导广大妇女搞好家庭卫生。普查妇女病,定期开展健康体检,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制定影响本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杜绝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改水改厕力度,大力推进农民健康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全面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6、改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卫生院基本建设,充实医疗设备配备,继续医学再教育,加强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加强村级覆盖面,完善规范村级卫生室,为农村农民提供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以方便农民。确保小病有人治疗,大病及时救治。

7、强化村卫生室的网底功能,合理布局村卫生室,加强规范化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与乡卫生院共同担负农村公共卫生。离乡卫生院5里以上、500人口左右的行政村要设立卫生室,5里内的行政村:义和片(下田、底村、曲岱)由义和卫生院承担管理,龙南片5个行政村,由龙南中心卫生院承担管理,建兴片(上兴、叶村)由建兴卫生院承担管理,建龙片(下南坑、龙井)由建龙卫生院承担管理。上述各村不再设立卫生室。

8、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通过主动上门为农民家庭提供健康教育、健康随诊、社区随诊等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9、做好农民体检工作,把推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改进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乡卫生院要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的农民免费提供二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完善。

10、我乡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由乡卫生院、村卫生室担负,无卫生室的行政村,要通过多种形式,由卫生院分院分片包干完善。

11、全面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乡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龙南乡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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