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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镇政府关于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实施方案
安政[2006]42号
2006-08-29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健康,根据龙政办发[2006]26号《关于印发龙泉市农民健康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的

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都能参加免费健康体检,享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成果,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同时吸引其他农民加入到合作医疗队伍中,让更多农民得到医疗保障。

二、体检办法

1、体检对象和内容。体检对象为全镇所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体检内容为物理体检(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粪)、B超(肝、胆)、心电图、血糖五项。对农村7岁以下儿童按照系统管理要求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对农村在校中小学生按照学生预防性健康体检的要求执行。

2、体检周期。政府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免费提供二年一次健康体检,对7岁以下儿童和在校小学生体检为每年一次。

3、体检地点。为方便农民就近接受体检,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由镇中心卫生院及福源分院、天平分院具体承担。

安仁15村,胜利6村,天平、广田、沈庄到镇中心卫生院体检;福源10个村在福源分院体检;天平另3个村到天平分院体检。

4、时间安排。从6月中旬开始到11月中旬基本完成。

5、“健康券”的发放。农民健康体检采用“健康券”方式运作。“健康券”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报市财政局备案。分一般“健康券”和特殊“健康券”两种,一般“健康券”用于成年农民健康体检,使用次数两年一次,一人一券,不能调剂使用,不能异地流通或者冲抵现金。特殊“健康券”用于7岁以下儿童和在校中小学生,冲低其生长发育监测和预防健康体检等相关费用。

6、结算管理。镇中心卫生院为参加体检的农民建立档案,配备专职人员对健康体检档案实行长效动态管理,实现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与农村卫生服务的有机结合,由“联村医生”根据农民体检情况进行跟踪随访观察治疗,并进行不良行为干预,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每年对农民健康档案进行诊断并进行总结分析,找出本辖区内的主要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防治与干预措施。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4月29日至6月15日)

1、建立组织:召开镇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布置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建立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健康体检工作组,承担农民健康体检具体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商讨研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宣传发动:分村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利用标语、宣传手册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使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全面体检阶段(2006年6月16日至11月20日)

由各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将“健康券”发放到参保农民手中,组织农民在规定期限内凭券到指定地点接受体检。

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工作,各行政村、各部门和各位干部一定要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圆满完成,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

 

 

                                                              安仁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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