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龙泉市门户网站 > 政策法规 > 文件查阅中心 > 政府文件 > 龙政发
 
龙政发〔2008〕29号
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国税局表彰的通报
2008-03-24 14:28:4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市国税局紧紧围绕“全面追赶、和谐发展”这一主题,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工作思路紧跟全市经济发展方向,工作部署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工作举措体现执法、管理与服务的良性互动。既做好执法聚财的本职工作,又极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做好出口退税、资源综合利用、福利企业、新办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行动快、效率高,成绩突出。特别是在积极破解青瓷行业瓷土进项抵扣政策难题上,多次组队到景德镇、德化等地国税部门和同行业考察,多次跑省、市国税局协调,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为龙泉青瓷行业争得了分税制十年来一直没能解决的瓷土进项抵扣政策,打破了长期以来限制我市青瓷行业发展的“瓶颈”,为促进青瓷产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得到了丽水市主要领导的肯定和高度评价。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国税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国税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市国税局为榜样,实干创业,追赶拼搏,为创建实力较强、生态优良、和谐文明的美好新龙泉而努力奋斗!

 

 

 

OO年三月十九日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意见征集]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龙泉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
浙江联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