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委统一部署,经市委研究决定,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暨市党代会代表推选试点工作在我镇进行。为保证这次镇党委换届选举暨市党代会代表推选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丽水市委第二次党代会、龙泉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镇党委班子中来,进一步完善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全市面上推开该项工作提供借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配备镇领导班子,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关系,依法推选镇领导班子成员。
2、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着眼于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以换届为契机,积极推进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镇领导班子结构。
3、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正确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愿和智慧,选好镇领导班子。
4、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原则。党代表的推选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所属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5、坚持市党代会代表的推选与镇党委换届工作同步进行原则。即提名推荐市党代会代表与选举镇党代会代表在各党支部同步进行,出席市党代会代表与镇党委班子在镇党代会上同步选举产生。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这次镇党委换届选举暨市党代会代表推选试点工作,从2006年4月下旬开始至2006年6月初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25日-5月10日)
1、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提交市委通过。建立镇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人员,明确分工,负责办理换届选举暨市党代会代表推选的有关工作。
2、向市委报送《关于召开中共上垟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3、召开镇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统一班子成员的思想。
4、确定镇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名额分配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乡镇党代会代表名额以40名为基数,另按每50名党员增加1名代表计算。上垟镇党委上年底有党员538名(其中女性党员82名),确定党代会代表为51名。党代会代表的结构要合理,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每个支部一般要有一名代表;镇、村、镇机关部门和经济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代表不超过31名(代表总数的60%);年龄45岁以下党员代表不少于26名(代表总数的50%);妇女党员代表不少于8名(女党员数占党员数的15.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不少于31名(代表总数的60%);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党员代表。镇党代表和人代会代表一般不交叉。
5、明确市、镇党代表条件。市、镇党代会代表必须具备较好的素质,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党员记分制管理中表现较好,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廉洁奉公,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威信,并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列入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一是近三年来,受到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二是有违法行为,正在查处尚无结果的;三是参加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不正常,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四是闹不团结,制造矛盾,群众影响不好的;五是不按时完成支部和上级交办的任务,不关心集体,缺乏集体责任感的。六是其他违反有关规定、影响党员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
6、组织人员起草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党员关爱基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28日-5月14日)
1、通过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加强对《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及镇党委换届和市党代表推选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努力营造镇党委换届选举暨市党代会代表推选的良好氛围。
2、向所属党支部印发《上垟镇党委换届选举暨市党代会代表推选试点工作方案》。
3、5月11日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丽水市委、市委有关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推选的精神,明确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具体业务操作。(试点工作组成员、镇全体干部和所属各党支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推选党代表阶段(5月15日-5月24日)
1、镇党代表的推选
①按照镇党委分配的镇党代表名额以及代表应具有先进性与广泛性的原则,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按1:2的比例提出镇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
②各党支部对镇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后,召开支委会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确定镇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批;
③将镇党委批复后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各党支部党员大会,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和党内有关选举规定,选举产生本支部出席上垟镇党代会代表;
④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镇党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写出审查报告草案,以党委名义批复各支部选举结果,并通知代表出席党代表大会。
2、市党代表的推选
市委分配给我镇出席市党代会代表7名,其结构要求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农民等一线代表4名,其中妇女代表1名。
①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市委分配给上垟镇的市党代表应选名额以及代表应具有先进性与广泛性的原则,对市党代表进行等额提名;
②镇党委对各支部提名推荐的市党代表候选人进行汇总,并按照1:2左右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的初步人选考察名单进行考察;
③召开镇党委会,对经考察基本符合代表条件的市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按照应选名额等额进行圈选,并按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后,上报市委审批;
④将市委批复后的候选人名单,提交镇党代会选举产生上垟镇出席市党代会代表。
(四)召开镇党代会阶段(5月25日-6月5日)
1、对镇正式党代表进行培训,严明选举纪律,提高代表素质。
2、对镇党委、纪委组成人选进行全额推荐和测评。
3、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①建立镇正式党代表名册,确定邀请列席人员名单,制订好党代会日程表。
②确定主席团初步人选和分组名单及各组临时召集人。
③写好会议主持词、候选人简历、起草选举办法。
④搞好其它有关会务准备工作。
4、开好镇党代会
①严格按照党代会程序开好党代会。
②引导代表认真讨论修改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共谋上垟改革和发展大计。
③做好代表思想工作,确保按照组织意图选出镇党委、纪委和出席中共龙泉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④向市委报告选举结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6月5日-6月10日)
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编印《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暨市党代会代表推选试点工作资料汇编》,以指导全市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暨市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
四、组织领导
镇党委换届选举和市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是涉及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必须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向我镇派驻了试点工作组,全面指导党委换届选举和市党代会代表推选试点工作;镇党委成立了党委换届选举暨市党代会代表推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这次党委换届选举和市党代会代表推选的全面工作。镇党委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各支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支部书记负总责。建立组织,制定方案,确保这次选举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把工作做在前面,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要全面分析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种因素,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镇领导班子内部要高度团结,齐心协力,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严格把关;要理直气壮地做好思想工作,全面落实组织意图;对干扰、妨害、破坏换届选举的,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对造成后果的,要坚决查处;全体镇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委的工作部署上来,不折不扣的贯彻党委的决定和意见,确保党委决定、意见的执行,决不允许参与、支持拉帮结派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向上级汇报;每位党员代表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从而确保党委换届选举和市党代会代表推选试点工作的圆满完成。
中共上垟镇委员会
200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