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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委〔 2006 〕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 见
2006-10-17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省委、省政府“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丽水市委、市政府“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尽快提高劳动力素质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加大财政投入,整合培训资源,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劳动力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劳动力综合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

2、根据省委、省政府,丽水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至2010年完成劳动力培训8万人次。其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5万人、农业专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1万人,后备劳动力培训0.5万人。

三、培训对象

3、凡具有我市户籍的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到市内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即将走上社会的后备劳动力。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紧水滩库区及凤阳山毗邻地区农民、已下山异地脱贫农村劳动力的培训。

四、组织领导

4、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领导,调整市劳动力素质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全市的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下称培训办),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组: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总工会、移办、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负责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市级劳动力市场建设、劳务输出等工作。

(2)农业专业技能培训组: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农办、林业局、水利局、移办、科协等部门共同参与,负责整合农业专业技能培训资源,做好与乡镇(街道)对接和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工作。

(3)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组:由市经贸局牵头,市建设局、金沙新区管委会、科技局等单位共同参与,负责做好已转移到市内从事二、三产业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4)后备劳动力培训组: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职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及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主管领导和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管人员,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五、工作措施

5、培育培训品牌。根据龙泉实际,突出培训重点,锁定市场用工需求较大的电工、焊工、车工、缝纫工、青瓷技工等培训项目,采取倾斜政策,努力做大做强,创建“龙泉技工”品牌。

6、整合培训资源。进一步整合各职能部门的资金、设施、师资力量,加快推进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

7、推进基地建设。以中职校为培训龙头,加大中职校的培训硬件投入,重点把中职校建成集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为一体的示范性培训机构。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培训机构,对具备培训条件的机构,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资格认定,引导社会力量规范办学,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队伍建设。顺应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需要,由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组、农业专业技能培训组、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组、后备劳动力培训组分别组织建立适合劳动力素质培训的师资库,实行资源共享,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

9、创新培训方式。劳动力素质培训以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信息为导向,以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及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能力为目的,确定重点培训项目,采用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培训。一是根据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政企联合培训”;二是围绕劳务输出,与外地企业对接开展“订单培训”;三是针对农村妇女多、外出难的问题,开展“来料加工培训”。

六、资金管理和使用

10、劳动力素质培训实行政府补贴制度,市财政每年从预算和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整合一切上级补助及本级财政安排劳动力素质培训专项资金,设立劳动力素质培训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为劳动力素质培训提供经费保障。各部门向上级争取的专项培训资金可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提取工作经费。

11、每个自愿参加培训的劳动力,都能享受由政府给予一次培训费补贴的机会。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培训券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券由培训办统一制作,发放到各乡镇(街道)、部门,由各乡镇(街道)、部门组织劳动力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培训结束时由人事劳动部门组织考核和技能鉴定,考核合格,培训机构凭培训券结算培训补贴,培训补贴由培训办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复核,从培训资金专户中直接补贴给培训机构(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七、构建服务平台

12、加强市级劳动力市场和劳务供求信息网络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同省、丽水市劳务信息网的联接,通过与农技110实现计算机联网,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供求信息;各乡镇(街道)要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立劳务供求信息发布专栏;各村要在村务公开栏中设立劳务信息发布专栏。

13、各乡镇(街道)要摸清辖区内劳动力人数、人员结构状况、就业状况、外出务工情况等,建立本乡镇(街道)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培训办要建立全市劳动力资源数据库。

14、提高劳动力转移服务质量,在市劳动力市场设立劳务输出热线电话及网址,免费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人事劳动、政法部门等建立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输出人员的法律援助,依法保护输出人员的正当权益;各乡镇(街道)对劳务输出人员的职业培训、求职登记、计划生育证明等,做到随到随办,并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档案。劳务输出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时,给予继续享受原集体经济的利益分成和国家对农村、农民的扶持政策,解决劳务输出农户后顾之忧,切实提高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的服务质量。

八、完善考核机制

15、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中共龙泉市委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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