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2008年建设“法治浙江”工作要点》(浙委办[2008]9号)的精神,根据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省统计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浙江统计教育发展中心决定举办四期统计“五五”普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统计法及统计机构依法行政相关知识。经测试合格者,核发《浙江省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初步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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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次 |
时 间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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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6月中旬 |
衢 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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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9月下旬 |
安 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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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10月下旬 |
海 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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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
11月中旬 |
宁 海 |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资料费每期6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8日前
报名地点:龙泉市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陈许法
联系电话:7122944
附件:统计“五五”普法培训班报名表
龙泉市统计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统计“五五”普法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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