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塔石乡政府农业统计员叶树根两年内六次迟报统计报表,构成了屡次迟报的统计违法行为,其中还有一次由于没有在催报的规定期限内上报报表而构成了拒报。龙泉市统计局于四月十八日向该乡政府发出《统计违法行为处分建议书》,建议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近日,塔石乡人民政府已经做出决定,决定对责任人叶树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分。